驳回 日语怎么说
译法辨析
- 却下きゃっか名词、三类/サ变动词、他动词用于申请、提案、起诉被驳回;在法律上专指因程序不合法而不予受理、不审理实体,与棄却相对。搭配申請を却下する
- 拒否きょひ名词、三类/サ变动词、他动词泛指拒绝请求或要求,也可指否决决议,三者中最常用,但没有「经审查后裁定驳回」的公文意味。搭配要求を拒否する
- 棄却ききゃく名词、三类/サ变动词、他动词用于法院或行政复议等审查机关审理实体后,认定理由不成立而驳回请求或上诉,日常少见。搭配上告を棄却する
申请、提案被驳回默认用却下,法院或行政复议经实体审理驳回用棄却,泛指拒绝用拒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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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应日语词
另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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